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陆续发布了多所高校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各高校都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措施。动源君就此进行了摘编。
北京大学:科研经费领域。制定了国内差旅费、会议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人文社科科研经费、国防项目经费、理工科民口科研经费、科技开发技术合作项目及经费等管理办法;制定了加强经费使用和管理、野外考察差旅费管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进一步健全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三级管理责任、大额资金分级审批制度、科研经费支出稽核制度;已上线网上报销、财务系统,与十几个业务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实现了业务审核和资金支付全链条管理、自主研发平台统一收费;加强科研信息公开,出台了《北京大学科研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北京大学科研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部门职责等;完善内控制度,并形成了理工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军工科研项目专项整治报告。
兰州大学: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学校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印发了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劳务费发放管理规定、科研经费报销管理细则等制度;修订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及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了科研经费使用行为。成立了财经政策宣讲团,面向学院科研副院长、行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科研秘书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讲解,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了专题培训。制作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解读指南,通过微信、网页推送,让科研人员随时了解、及时掌握,切实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编印了科研经费报销工作手册,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业务真实性、内容相关性、支出合规性的审核。规范科研经费预算调剂的审核流程,实现了OA系统线上审批,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结算的通知》,全面推行公务卡、无现金结算方式,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建立了科研经费检查长效机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规范科研和专项经费管理。修订学校《关于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的管理办法》,对科研外协的经费拨付做进一步明确规定,着力强化对合作单位资格审定、工作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全面排查清理未巡先改期间突击消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不合理消费做到“应退尽退”。根据学校要求,校内经营场所已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卡消费现场结算。同时,学校责成相关单位深刻反思,全面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整改。在问责处理的基础上,结合内控评审,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学校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办法》,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及制度、强化内部科研控制建设;针对科研项目组在绩效提成和奖励发放时的不规范问题,下发《关于规范各类津贴及劳务用工人员工资发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科研绩效提成发放;针对内部控制建设评审中发现的专利保护等问题,提出进一步提升科研管理水平的措施。
选聘培训科研财务助理,做好政策解读与把关。学校落实《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已组织完成两批科研财务助理的聘任,审核完成第三批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设置,目前共选聘科研财务助理31人;为提升科研财务助理专业服务能力,财务部门组织了3次专题培训会议,针对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财务管理基本情况、科研财务助理人事相关政策、财务报销政策、网上报账流程及政府采购等内容做专题讲解,确保科研财务助理准确掌握政策,协助课题组规范使用经费,把好科研经费管理关;此项工作还将坚持下去。
浙江大学:在科研经费及采购管理方面,完善科研服务信息系统,搭建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加强和规范科研采购管理,强化项目负责人的监管意识和自律行为。新增发票查验审核,实现财务信息系统后台与国家税务总局票据查验平台无缝衔接,自动完成电子票据的真实性校验,杜绝利用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现象。在基建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建立投资预警机制,开发基建信息管理平台,实时监控投资情况;从严监管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中南大学: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从项目预算、经费拨款、经费使用到结题验收全过程协同管理体系。在全校范围内加大对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宣讲力度。出台了《中南大学科研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合同经费要在学校相关网站及时公开。建立了项目预算管理协同机制,加强经费预算编制,严格经费使用管理和预算调整。针对违规转拨、出借科研项目资金、虚报冒领等问题,明确项目负责人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加强教学科研人员兼职与离岗创业管理,坚决杜绝个人办公司承接科研项目现象。出台了《中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兼职与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对全校从事科研的教职工个人办公司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中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兼职与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将采取注销、变更、补办兼职手续、补办离岗创业手续等办法对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开办或入股公司情况进行处理。
天津大学: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科研经费管理范围进行梳理,建立了学校(法人)、院系和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明确了职能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管理责任,形成了《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整改落实报告》。一是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相继出台和修订了《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一整套完善的学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财务政策宣讲。在全校范围内召开科研经费政策宣讲会。财务处、科研院成立政策宣传小组,深入学院讲解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差旅费、公务卡报销制度及网上操作等政策。三是出台《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开展科研经费检查。对2016年1月—2017年6月各类经费的差旅费、公务接待、科研酬金、出国费用、会议费以及科研交流费等项目的财务支出情况开展检查。五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框架下,细化了培训费、劳务费、因公出国费、科研交流费的管理细则。六是进一步完善科研合同管理。加强对于协作单位的资质审查等管理环节,规范管理科研项目合同、外拨(协)合同、采购合同等。
中国科技大学:校党委将科研经费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切实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健全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与监督流程,有效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外拨、外协等经费业务活动的风险防控。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对经济业务活动涉及的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等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明确责任要求;规定在外协活动中必须对合作单位进行能力和资质审查,项目负责人必须明确承诺与协作单位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利益关联;规定外协经费外拨时必须按照任务节点进行,对于向非合作单位的外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被委托方计划进度、任务完成等情况符合技术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制定《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设立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项目管理等方面提供全过程专业化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
加大宣贯力度,确保科研人员及时掌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政策。召开贯彻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集中宣讲会,学校各单位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及科研财务助理等近千人参加了会议。承办中国科学院院属事业单位科研财务助理业务研讨会,提升科研财务助理基本业务素质,及时掌握科研财务政策。
北京理工大学:一是开展了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利用虚假业务套取、转移科研经费、违规报销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差旅费、违规发放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劳务费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二是进一步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发布《关于横向科研经费结题结账的通知》,对2698项横向科研项目进行结题结账处理,结算金额2.37亿元。后期还将对纵向科研课题进行结题结账处理,今后将加大科研项目定期结题结账制度的执行工作。
三是严肃处理使用科研经费违规报销问题,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收回违纪所得;召开情况通报会,进行了警示教育。今后,将加大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进一步加大各类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工作,修改完善报销单据,建立报销灰名单制度。制定了会计审核、复核及稽核重点核查事项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审核工作力度,杜绝违规报销亲属及无关人员的差旅费问题。
五是制定实施《北京理工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目前已有21名科研财务助理到岗发挥作用。加强面向科研人员财务管理服务工作,构建防止违规违纪使用科研经费的长效机制。
六是建立科研经费日常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管,在审计中关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七是启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对接财务管理系统,实现科研、财务资源实时共享,有效改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能力,提升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
同济大学:加强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修订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2017年上半年,制定了《同济大学科研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同济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成果转化(横向)科技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同济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放管服”工作精神,进一步梳理具体实施流程和配套政策,落实教师、学院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全面加强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针对巡视发现的科研经费支出中存在的关联交易事项,学校组织了专项审计,未发现其中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个别财务核算问题及时进行了调账处理。学校明确规定,科研外拨合同签订必须有明确的合作(外协)单位、经费额度和工作内容,必须提供相应身份证明、资质证明等,同时项目负责人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无利益输送;涉及关联交易的或外拨金额较大的(单笔10万元以上),合同签订前必须在科研管理部门网站上公示3天,从制度层面控制科研关联性交易发生利益输送的风险。
加强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力度。将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列为审计常规工作,继续发挥科研经费联席会议的作用,围绕重大科研经费政策的落实情况、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实施专项审计。继针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校领导和学校正处级干部主持的科研项目进行审计后,进一步拓展校内专项审计范围。
加强科研信息化工作,预防风险,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化的范围和内容,制定了《同济大学科技项目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预防和降低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启动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开发工作,及时对接和满足国家科研政策变化,将科研项目经费的过程管理纳入信息管理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服务质量。
加强对教师培训,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工作。聘请专业人员对获批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预算编制辅导,提高科技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从源头上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推动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制定了《同济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实施办法》,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了宣讲和培训。制作了《科研经费知识宣传2.0》,在学校网站上设立了科研经费政策宣传专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经费专项治理情况。
一是完善了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内控体系建设。优化了科研项目立项和经费报销的业务流程,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风险点编制了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及专利成果的信息公开方案和目录。优化了科研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科研经费报销网上申报系统。
二是设立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持续提升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范化水平。开展了四期科研财务助理培训,9月前所有学院完成科研财务助理聘用工作。科研经费总额500万以上的课题团队均已聘用了科研财务助理。
三是建立了科研经费大数据分析基础库,初步建立了科研外协历史数据库。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近年来的外协支出进行筛查。成立了外协资质审查小组,强化外协资质审查。实行大额外拨经费审批制和外拨经费分次拨付制。进一步优化网上财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财务报销连号发票自动预警。
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发票报销审验和责任追究的通知》。强化事前审核把关,明确了基层单位和经费负责人严格履行财务管理的廉政责任,完善财务询证、审计整改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执纪问责力度。
五是加强了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对横向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分类管理,严把合同签订主体关、合同审查关和合同履行关,建立大额合同专人负责制,落实项目归档制。
六是健全了重大科研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要求重大科研项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协助落实专项实施中的重要事项。聘用专人加强对专项实施的全过程指导和督促。学校审计部门对专项项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进行审计监督。项目实行预审计制度。项目结题验收前,学校组织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结题预审计,并根据预审计报告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