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连财/ 2016-04-18 319 0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注:动产设备租赁税率为17%、不动产租赁税率为1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 邮编:451150 版权所有 ©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财务处 豫ICP备170174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