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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
日期: 2011-05-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据《证券时报》讯,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没有相关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对同类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归并,对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予以撤并。

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通知要求,非税收入应主要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对涉及多级政府间分成,且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难度较大的非税收入,可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税务机关征收或代收的非税收入应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收缴。

为加强资金管理,通知还要求,2012年底前,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并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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