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036-财务处-新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日期: 2013-03-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3]9号

颁布时间:2013-2-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 邮编:451150 版权所有 ©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财务处  豫ICP备170174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