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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将制定“营改增”试点规范指引
日期: 2012-10-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内容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称,国税总局有关司局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抓紧研究解决,尽早制定相关规范指引,指导基层做好工作。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解学智到广东、福建调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准备情况。调研中,肖捷强调,全国税务系统要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要抓紧研究解决,尽早制定下发相关规范指引,指导基层做好工作。

肖捷还对广东和深圳税务部门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肖捷指出,要继续做好试点纳税人的确认工作。国税和地税部门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梳理分析,准确界定范围和户数,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将应进行试点的企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防止出现两不管或重复管的现象。

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要切实抓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工作,主动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回应纳税人的关切。在正式试点之前,要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100%;试点开始后要继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针对纳税人类型及行业特点做好后续政策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运用好试点政策。

全力确保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具发票。要认真做好税控器具的发放、调试以及发票领购、技术保障等前期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购票高峰、企业大量申请代开发票等情况。

肖捷要求,试点省市要努力实现首个申报期顺利申报。要扎实做好首个申报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综合征管和电子申报软件、税库银系统等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加强对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和应用申报软件的培训辅导,根据需要增设专门服务窗口,确保纳税人顺利申报纳税。严密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骗税风险。要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认真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切实加大稽查工作力度,为改革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各试点省市还要注意对改革试点进行评估分析。要按时间进度对改革试点总体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跟踪分析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深入研究“营改增”对稳增长、调结构的作用效应和相关影响,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改革方案建言献策。

同时,受肖捷委托,解学智在福州召开座谈会,听取福建省和厦门市税务部门关于“营改增”试点工作准备情况汇报。按照“试点当月顺利开票、试点次月顺利申报、试点第三月开展分析评估”的目标要求,解学智就做好纳税人的确认工作、加强技术保障、做好分析评估、防范逃税骗税等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

解学智强调指出,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着力向试点纳税人宣讲增值税的税制原理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试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要积极帮纳税人算好机制账、整体账、时间账,使其充分认识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拓展市场发展空间、促进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加入到试点行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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